学术著作-伦理学                     
伦理学 社会史 人生哲学
返回首页学术简历讲授课程招研计划学术著述散文杂著翻译著作
 
 
《世袭社会》
《选举社会》
 
 
 
 
 
 
 

 

“选举社会”的概念如何能够成立?

  我所作的研究即是希望对中国社会的历史结构及其变迁提出另一种有别于流行观点的观察角度、提出另一个解释的社会理论框架。这一解释的框架是我提出的一个试图用来把握中国社会历史的一种宏观的概念模式,一种假说,亦即一种类似于韦伯所说的“观念类型”(ideal type)或“纯粹类型”(pure type)。

  然而,即便是一种尝试性的假说,提出这样的解释历史的概念也必须回答两方面的问题:第一个方面是从理论上说明它所取的观察立场或角度是否恰当,它本身是否在逻辑上能够首尾一贯地成立,亦即我上一节试图说明的从社会资源的分配来观察中国社会结构的历史变迁是不是一个合适的角度;第二个方面则是还要提供历史史料的证据,尽量实际地验证所提出的基本解释概念。而且,在我看来,从理论和逻辑上说明“选举社会”这一概念如何能够成立,如何能够言之成理固然重要,更重要的还是要将这一假说性的概念验之于这一段历史,看看它对史实是否有足够的解释力,因而是否能使“选举社会”这一概念比较起其他概念来确实具有一种新的阐释意义。这一检验性的证明自然并不限于“导论”,可以说全书都在致力于这一目标。

  但是,在这一节中,我们想首先提示一下“选举社会”得以成立的一些制度前提,然后再初步观察一下古代选举在中国传统社会中所达到的地位和影响。为此,我们先来看一下我们所理解的传统社会的基本格局∶这一基本格局主要是指秦汉以来,一直延续到清廷覆亡时的传统秩序,其间虽有种种变化,但其基本特征却没有改变,这些基本的特征包括∶

  1、君主集权制。君主处于一个至尊的地位,他虽然也在某种程度上要受天命、祖宗成规乃至某些法律的制约,但基本上来说,他是最高权威者,是权力与法律之源。

  2、官僚制。在这君主之下,则运作着一套以文官为中心的官僚制度。

  3、社会等级制。社会上始终存在着两大等级∶即与君主一起进行统治的士人官员阶层和接受统治的农工商阶层。

  4、社会秩序与伦理秩序的融合。我们这里所说的伦理秩序是家族伦理、亲亲原则,即传统所理解的“伦理”的基本含义。在春秋以前,这种融合也体现在政治制度的层面,其中最突出的是封建制,在秦汉之后,这种融合则主要表现在观念和意识的层面,表现在狭义的社会秩序而非政治秩序的层面。

  这其中,政治上的官僚制和社会的等级制对选举社会的确立至关重要:没有一个专门的、非世袭却又不断需要吐故纳新的常备官员队伍,选举制就根本不可能产生;而“古代选举”的本意,也就是要由下举上,把一些符合其标准的人推到社会的上层,没有一种等级制,也就无所谓上下。

  我们现在来简略观察一下古代选举在中国传统社会中所达到的地位,首先看由选举入仕的官员在政治上的重要性。根据黄留珠的研究,在两汉作为察举常科的孝廉已列出的307人中,任用情况可考者计有183人。其中由孝廉拜官授职者为159人,占183人的86.9%;察孝廉后又被辟除者为16人,占8.7%;举孝廉后被再察举者(例如察举茂才等)8人,占4.4%,孝廉所拜授的官职,中央属官约占69.8%,地方官吏约占30.2%,中央官分别属于光禄勋、少府、太仆、将作大匠和城门都尉,而又以光禄勋属官最为集中(约占53.5%),其次是少府属官(约占13.1%)。地方官主要是郡国长官的高级助手(约占5%),以及县级长官(约占20.8%)。郎官在孝廉拜授的诸官职之中,所占比例最大,超过50%。所以《汉官仪》关于“郡国举孝廉以补三署郎”的记载,确实反映了孝廉任用中的规律性现象。孝廉拜授官职,其秩最高者为千石,不过这部分人所占比例很小(大约不超过9%),秩六百石者为数也不多(约占11%),而绝大多数还是秩六百石以下的低级官吏(约80%)。73 作为察举特科的茂才,其被举后的使用绝大多数是县令或相当于县令一级的官职,汉制:郎中秩比三百石,而县令秩千石至六百石,显然茂才的使用远较孝廉为重。还有个别茂才,起家则拜二千石,虽属特例,但亦同样反映了茂才任用之重。这里明显存在着一种升迁关系:孝廉—三署郎—茂才。74 同样是作为察举特科的被举为贤良方正者的资历,绝大多数都是现任官吏(或故官出身者),以及州郡的属吏。贤良方正经过对策,高第者所授官职基本都秩比六百石以上,个别特殊情况者,起家即为九卿。75 黄留珠据此认为,与茂才、贤良方正比较,孝廉的任用规格是比较低的。事实确实如此,但如果我们考虑到茂才、贤良方正多为已入仕者,而孝廉多为初入仕者,是由一介草民转登仕途,则其最初的任用又决不低,至少在总体上不低于后来远为辗转艰难的科举时代的初入仕者,另外我们还须注意他们最后可以达到的地位。

  这种最后地位可以科举时代的宰相为例,根据黄留珠的统计,唐代科举在选官中的地位进一步提高,首先反映在高级官员中特别是宰相中科举出身者的比重不断上升。宰相中科举出身者的比例,唐太宗时期为3.4%,唐高宗时期为25%,武则天时期已达50% 。76 唐宪宗时期宰相总数29人,进士所占的比例为58.6%;穆宗时期宰相总数14人,进士占57.1%;敬宗时期宰相总数7人,进士占85.7%;文宗时期宰相总数24人,进士占75%;武宗时期宰相总数15人,进士占80%;宣宗时期宰相总数23人,进士占87%;懿宗时期宰相总数21人,进士占81% 。77 黄留珠据此指出,进士出身者在宰相中逐渐占据多数,标志着科举制在选官中主导地位的完全确立。 而到宋以后,科举更是完全占据了支配地位,整个北宋的71名宰相中,有64名为进士或制科出身,除去一些特殊情况,真正不由科第而任宰相者,仅有3人。78 明清以后,首相宰辅更是以科甲为重,科甲又尤以入翰林为重。《明史:选举志》论一代宰辅出身说:“成祖初年,内阁七人,非翰林者居其半。翰林纂修,亦诸色参用。自(英宗)天顺二年(1458)李贤奏定纂修专选进士,由是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南、北礼部尚书、侍郎及吏部右侍郎,非翰林不任。而庶吉士始进之时,已群目为储相。通计明一代宰辅一百七十余人,由翰林者十(之)九。”清代汉人官大学士者共119人,皆为科举出身,且除左宗棠一人系举人出身以外,皆起家进士。79

  我们再看科举在社会上的地位和影响。陈寅恪说:“进士之科虽设于隋代,而其特见尊重,以为全国人民出仕之唯一正途,实始于唐高宗之代,即武瞾专政之时。及至玄宗,其局势遂成凝定,迄于后代,因而不改”。80 至唐德宗贞元时,韩愈“上宰相书”已经谈到:“今天下不由吏部而仕进者几希矣”,“方闻国家之仕进者,必举于州县,然后升于礼部吏部,试之以绣绘雕琢之文,参之以声势之逆顺,章句之短长,中其程式者,然后得从下士之列,虽有化俗之方,安边之画,不由是而稍进,万不有一得焉。”81 宋代科举在社会上的地位更加重要,已成为社会上人们一条主要的上升之阶、而对寒峻甚至是唯一的出路,虽圣人亦不能免。朱熹就曾言∶“居今之世,虽孔子复生,也不免应举。”82《今古奇观》中一篇“老门生三世报恩”的小说中,一位46岁的老秀才鲜于同也这样说∶“只是如今是个科目的世界,假如孔夫子不得科第,谁说他胸中才学?……不止于此,做官里头还有多少不平处,进士官就是个铜打铁铸的,撒漫做去,没人敢说他不是。”《儒林外史》中的选家马二先生也说∶“举业二字是从古及今人人必要做的。……就是夫子在而今,也要念文章、做举业,断不讲那‘言寡尤,行寡悔’的话。何也?就日日讲究‘言寡尤,行寡悔’,那个给你官做?孔子的道也就不行了。”又说∶“人生世上,除了这事,就没有第二件可以出头。不要说算命、拆字是下等,就是教官、作幕,都不是个了局。只是有本事进了学,中了举人、进士,即刻就荣宗耀祖。”明朝末年进士金声,原来家庭极为贫困,遂题书斋联曰:“穷已彻骨,尚有一分生涯,饿死不如读死;学未惬心,正须百般磨炼,文通即是运通。”由于政治权力、经济财富和社会名望等种种资源都与此相连,所以,社会上有“一路通,路路通”之谓。而要求“学而优则仕”的结果,则是社会上从上到下都极其鼓励读书,如宋真宗《劝学文》:“富家不用买良田,书中自有千钟粟;安居不用架高堂,书中自有黄金屋;出门莫恨无人随,书中车马多如簇;娶妻莫恨无良媒,书中有女颜如玉。男儿欲遂平生志,六经勤向窗前读!”王安石“劝学文”也说:“读书不破费,读书利万倍,……窗前读古书,灯下寻书义,贫者因书富,富者因书贵。”传统社会上下长期流动的结果大致造成了一个弥漫着书香的世界,使中华民族成为世界历史上一个最具书卷气的民族,甚至目不识丁者也知“敬惜字纸”,普遍有一种对于文字、文献的崇拜。

  或说古代选举只是涉及到少数人,被选上者更少,为何说它竟造成了一种社会的结构?然而,不仅少数居上、少数治理正是无论中外传统社会结构的真相(甚至也是现代社会隐蔽的真相),83 而且,我们还须注意到古代选举、尤其科举的宏大场面和某种表演性质,各种仪式的耸动视听对于旁观的大众的广泛影响。84

  科举考试有各种层次,一般人所能直接接触的还是初级功名的人,然而,甚至最初级的层次也有其社会效应。如清代湖南桂阳县地处万山之中,读书者绝少,偶有一二生监,其尊无对,物稀为贵。某令尝撰一联纪其实曰:“鱼龙鸡凤鸭孔雀,贡阁廪尚童翰林。”85 这正好可以印证社会学中“参考群体”的理论。齐如山曾经在《中国的科名》一书中逐一分析各级功名的社会意义,他指出,童生本不算一种科名,可也是一层阶梯,哪怕只考过一次县考,以此他在官府中就有了名,否则在国家机构中是没有姓名的(只是数目中的一个,这数目还不一定是真的),而一报考,则姓名载于国家学校的人名簿上,比平民稍受优待,例如∶遇诉讼写状纸可写“童生某人”,堂上虽还须跪着回话,但县官问话总较客气,年老者则县官可命起而回话(秀才以上都不跪,平民则均不许站);小考时社会给的面子更大,到处受优待,甚至不自爱者多有闹事,有事县官也得稍稍庇护,因怕误了考试,担待不起;去世后,神主可写∶“侍赠登仕郎”。

  考秀才时,县城、四乡均有跑报的团体,出榜日,有应考者之家必彻夜等候,报喜人到,则不仅本家、街坊均起来共贺,并到亲戚家报喜,到一家时先放三声炮,以便合村皆知。秀才在政治方面多于平民的特权有∶⒈秀才与知县,教官等上公事,可写禀帖(平民只能写呈子),显得亲近得多,有些私信色彩。⒉秀才只可传讯,无大事不可拘提,过堂时站立回话,这样,与之打官司的平民说话就气馁得多,遇有大罪先要革去秀才功名再动刑,遇小过应受责,知县也不许打而得交教官责罚,且只许打手板。所以,在杭州有句俗语叫秀才作“屁股盖儿”;86 ⒊地方公事秀才可禀见县官(私事仍不行),平民则什么时候都不行。因进士都作官,举人居乡者也不多,秀才在乡村社会中的情形可以说占据最高的地位。乡间有顶戴之人多是秀才,称呼总是“先生”,婚丧必请秀才,所以北方俗谚有谓“秀才不可不进,席面多吃几顿”,又说“秀才吃的真是美,小米白面偎着嘴”,87 秀才还可以改换门闾,屋门一般七尺,秀才家则七尺三寸,总要高三寸,秀才还可以少出一些地丁钱粮。88

  如此,由选举所得的功名就不仅是民间人要想出头,尤其是要想获得社会上的最佳地位而舍此未由的途径,在观念上也深深地影响到了民众中的渴望、艳羡、尊敬和畏惧之情。陈独秀在其回忆录中表示虽不同意但却理解他母亲崇重科举的思想,“因为在那一时代的社会,科举不仅仅是一个虚荣,实已支配了全社会一般人的实际生活,有了功名才能做大官……普遍的吉利话,一概是进学,中举,会进士,点状元;婆婆看待媳妇之厚薄,全以儿子有无功名和功名大小为标准,丈夫有功名的,公婆便捧在头上,没有功名的,连用人的气都得受;贫苦农民的儿子,……如果能够跟着先生进城过一次考,胡乱写几百字交了卷,那怕第一场就榜上无名,回家去也算得出人头地。穷凶极恶的地主们,对这一家佃户,便另眼看待,所以当时乡间有这样两句流行的谚语∶‘去到考场放个屁,也替祖宗争口气’。”89 韦伯曾经指出过在中国中举儒生的头上有一种卡里斯马(Charisma)的光环,这一点从《儒林外史》中胡屠户对中举前后的范进判若两人,以及在壮胆打了喜极而疯的范进一掌以后,马上就觉得自己的手“隐隐地疼将起来”也可以得到旁证。

  我们还可以从作为清代启蒙读物的道德语录中流传最广的《增广贤文》一书,看到古代选举对于塑造社会心态的广泛而深刻的影响,而这些语录本身又是社会现实状况的一种反映。其中有对选举所达到的地位的反映如:“士者国之宝,儒为席上珍。”、“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有对子弟上升入仕之路唯有读书应举一途的反映如:“家无读书子,官从何处来。”“欲昌和顺须为善,要振家声在读书。”“好学者如禾如稻,不好学者如蒿如草。”“学在一人之下,用在万人之上。”“欲求生富贵,须下死功夫。”“一举首登龙虎榜,十年身到凤凰池。十载寒窗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劝君莫将油炒菜,留与儿孙夜读书。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颜如玉。”“要好儿孙须积德,欲高门第快读书。”“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积金千两,不如一解经书。”“贫不卖书留子读,老犹栽竹与人看。”“传家二字耕与读。”而相对于读书来说,财富是不很靠得住的,例如:“积金千两,不如多买经书。有田不耕仓廪虚,有书不读子孙愚。”“积钱积谷不如积德,买田买地不如买书。”依赖于门第出身的世家也早已成往事:“好学者则庶民之子为公卿,不好学者则公卿之子为庶民。”“蒿草之下还有兰香,茅茨之屋或有侯王。无限朱门生饿殍,几多白屋出公卿。”“榜上名扬,蓬门增色。”

  总之,纵观自秦汉至晚清这两千多年的总趋势,说古代选举在政治上和社会上的地位愈来愈重,最终达到了一个以“学而优则仕”为重心的社会,应当说是大致不差、有相当多的历史证据可以支持的。90

  当然,本节非常初步的叙述只是一个开始。“选举社会”的概念还必须从以下三个方面予以进一步的系统阐发和说明:一是中国古代选举的发展究竟如何影响到了社会的结构,如何造成了一个主要依赖于选举来分配资源的社会?二是这种选举的基本原则和标准是什么?成效如何?它按照这种标准是否基本上达到了它的目的,履行了它的社会功能?三是这一社会的内在矛盾是什么,它如何摆脱自己的困境?又如何在近代由于外来的因素而不得不归于终结?

  所以,在随后的三编中,第一编“趋向”是探讨中国古代选举制度的形成,以及由察举向完备的科举发展的社会蕴涵,我借助于托克维尔对欧美社会近代以来的主要潮流和现时代的基本特征的一个概括,描述了中国社会伴随着选举的发展所形成的、一种朝向单一的最佳政治机会的平等发展的趋向,以及由此确立的一种流动的等级制社会结构。第二编“标准”集中分析选拔入仕的标准,尤其是将注意力放在构成后期科举考试制度中心环节的八股试卷上,我由此考察了古代选举的内容、形式、性质、功能及社会意义和影响,其“得人”以及“人得”的状况,试图澄清本世纪以来一直笼罩在科举及八股之上的浓厚无知与攻讦的乌云,而更深的目的也还是细探这种考试选举千百年来反复锻打所形成的社会结构。第三编“终结”先是分析了古代选举社会发展的固有矛盾、经常陷入的困境及其传统对策,然后考察了晚清遭受西方冲击之后所导致的废除科举的过程、理由及其所带来的社会变革的深远意义,指出这不仅意味着古代中国两千多年选举社会的覆亡,也是其数千年来等级社会历史的终结。本书作为《世袭社会及其解体──中国历史上的春秋时代》的续作,主旨是对中国经战国这一过渡时代所进入的直至晚清的两千多年的历史发展,提出一种有别于流行观点的社会学阐释,以便为诠解中国自秦汉至晚清这一迥异于西方的独特“历史之谜”(梁漱溟语),提供一条新的合理思路。笔者希望,上述两书能对中国历史构成一个比较完整、互相补充的社会理论解释框架。

  但是,我们又不仅仅是要指出中华文明的特殊性,我们也注意到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化的某种普遍性,在中国的传统社会中,实际上也已包含有丰富的现代因素,中国也有向“现代”发展的某种趋势,只是在发展中呈现出与西方迥然有别的特点而已。中国两千多年来先为荐选(察举),后为考选(科举)的选举制度的演变,体现了一种进入社会上层的单一的最大机会平等的发展。这一平等的趋向与西方封建制社会崩溃以后的平等潮流既有相合之处,同时又有自己的显著特色,中国也可说是以自己的方式参与了托克维尔以“平等的潮流”所概括的一个走向“现代”的世界性历史进程,我们甚至可以说,古代中国已经在某些方面率先承受了“现代性”的困境,因此,“选举社会”的解释范畴也是一种想从中国的内部探究中国的过去与“现代”的关系、并开始从自身的角度反省和批评“现代性”的尝试。

上一页回目录下一页

返回首页学术简历讲授课程招研计划学术著述散文杂著翻译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