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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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核准、补录在校研究生相关信息的通知

根据国家个税改革相关要求,为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实施,支撑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落地,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通知全体高校在校研究生核准和补录本人及家长相关信息,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请各位同学在2019年2月28日之前,登陆个人校内门户(办事大厅-全部-个人业务-核准补录个人信息),按照本人和家长自愿的原则,核准或补录如下信息见附件。
附件数据信息的完备,是精准实施“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和“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重要前提,涉及国家个税改革政策,纳入信用信息系统,请自愿核准或补录信息的同学务必如实填写,杜绝虚假填报。仔细核对各项信息,确保完整、准确,确认无误后再提交。
感谢各位同学的支持。
几个重点:
    1、用于学生本人和家长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2、填报原则为 学生本人和家长自愿,若选择填报,则信息务必真实准确
    3、填报日期:2019年2月28日前;
    4、填报路径:登陆个人校内门户(办事大厅-全部-个人业务-核准补录个人信息)
    校内门户链接:https://portal.pku.edu.cn/portal2017/#/deptNoticeDetail/329178
研究生院
2019年1月18日

20190117134311_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核准、补录在校研究生相关信息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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